最近臺灣的網路新聞對於明年總統大選的提名吵得沸沸揚揚,當然也看到樂生聯盟去行政院請願的新聞。我其實對於樂生的保存的意見並不是那麼多,也可以想像如果是在念碩班時候的我聽到這樣的事情、一定會在半小時內搞訂自己的連署、順便把這個消息寄給親朋好友。可是現在的我對於這件事情想到的卻是另一個有趣的問題:到底哪些人會對保存有興趣?
我把對保存有興趣的人分成兩大類:一種是普遍關心型、另一種是個案關心型的,前者分成關心保存物件的人和熱中社會運動的人、後者再細分成地區型和單一型。
普遍關心型的人其實很多,多半都念了一些書、有老師那種學者、也有學生這種還在努力多吸收一些知識的。可是這種類型的人我還是覺得可以分成兩種:
我想我在台灣的老師們、學長姐和同儕多半屬於這種、對於保存物件的狀況非常關心。這類的人在保存行動中有著重要的存在必要性,這些人才可以提供正確、可供大眾信服的專業意見。我想碩班到出國前那陣子的自己是屬於關心保存物件的人(雖然還沒辦法提供專業意見啦),印象中那時候對於新竹的辛公館保存案連署很自然迅速地簽上自己的名字似乎是對於這個案子表達關心的方式,對於嘉義稅務出張所的拆除除了感嘆不敵地方政府的強勢、也感慨 tapestry tiles 的案例又少一個。(按:該面磚種類的名字詳載於臺灣建築會誌中)雖然保存這件事情可以涉及的面向非常非常地多,不過我承認我對於建築物的熱中還是比較多的。不過我知道這樣的關心只有在公共建築物才比較可以說得通,對於迪化街或三峽老街的保存涉及的居民權益並不是我在行的部分。(雖然有很多外國案例住家被列古蹟是大家都很樂意的,但我相信相關的配套措施一定要完善才有這樣的可能性。)我還是關心保存的人,可是現在的我和之前的我的差異是:沒有做功課、搞清楚整個狀況之前就不跟著連署,因為我相信連署前要搞清楚整個保存的價值是我真的希望保存的那種我才連署才有意義、才不會變成「自作自受」的那種民主模式。(按:某位前行政院長有句名言:「民主是自作自受」)
接下來要講的這類的人可能不見得會喜歡被分成這一類,不過我相信是有這種人存在。就我的認知中、這類的人也許對於保存物件不是那麼熟悉,可是他們對於行政往返、怎樣引起大眾注意力非常地專業(這種事情我完全不行)。基本上我覺得這類的人在保存行動中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因為沒有這種人的存在和行動、很多時候引不起社會大眾和政府官員的注意力;可是這種人的行動也要拿捏分寸、太過的時候會讓保存本身的重點偏離。(或是對他們來說、保存物件本身不見得有保存運動的運作重要?)(按:我知道這樣的疑問有點太主觀)
個案關心型的人也很有意思,多半這種人是會牽涉到某種程度的個人記憶或利益。
地區型的除了文史工作者、還有地方民代。比如說花蓮立委大概對桃園的古蹟不會太有興趣,嘉義的文史工作者大概也不會對宜蘭的穀倉有太多的熱情。可是這些人有在地的一些便利性、利益和人脈,少了這些人要推動保存(尤其在社會運動的層面)應該是有其困難性的。
單一個案關心的人有很多種,比如說在辛公館保存案中其中一個連署的人署名辛校長的孫女、而這個保存案對她來說應該就是個人記憶的保存重於建築的價值。歷史街區保存案中幾乎每個住戶都是這種個案關心的人、他們不見得一定要保存、也可能想要拆除,可是跟他們的利益確實關係密切。沒有這些人的應允、在歷史街區的案例中很難成形。
這樣的分類方式也許有點無聊,但是是我觀察到的現象。
PS. 諾曼兄在我前一篇post「
念博士班的風險」中的comment留了關於守護樂生串連行動的相關訊息,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出來連署。